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各项法律和法规,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个面向”的办学思想,检查督促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在风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综合管理所属教育机构和学校的教育工作,代风景区管理区教育督导室工作。
3、认真执行国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督促学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领导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4、指导直属学校制定和落实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不断提高各学校的办学质量。
5、业务代管辖区内的民办、企事业学校和幼儿园。
6、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程序任命学校领导,统筹规划全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7、统筹全区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8、负责直属学校干部、教师、职工的工资待遇、调动、分配、培养、进修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工作。
单位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南湾湖风景区中学院内
邮编:464031 电话:0376—6755677
电子信箱:nwjyb@163.com
教育办党委书记、主任:宋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