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启动公告
信南征启公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南湾湖风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对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沿线的南湾街道集体土地依法实施征收,现将土地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启动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块位于南湾街道松树坦社区、郑家冲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6.123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5.0678公顷(耕地面积4.808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8633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192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实测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实施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由涉及土地征收的南湾街道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五、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由涉及土地征收的街道办事处组织信访、国土、司法等部门对该批次辖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六、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次征地涉及的街道办事处或信阳市南湾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