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政策明白卡
(一)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1.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适用范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资产公司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主动按标准减免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
咨询电话:耿鹏 0376-6373012
(二)加大财政支出进度。
2.尽快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尽早批复年度预算,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适用范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统筹安排资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8月底前
享受方式:适时支付
咨询电话:万丽 0376-6373012
3.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适用范围: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到期统筹、即时盘活
咨询电话:万丽 0376-6373012
4.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加强资金调度、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适用范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统筹安排资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享受方式:适时支付
咨询电话:雷林 0376-6373012
(三)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5.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6.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持续谋划储备符合条件的项目,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按要求向国家、省、市报送推荐项目,及时做好已安排发行项目进展情况调度。
适用范围: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享受方式:即时支付
咨询电话:区财政局 耿鹏0376-6373012
区发改委 席宁昊 0376-6373030
二、税收政策明白卡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巳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序进度: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按月退还部分持续推进)
2.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时序进度:2024年12月底前)
3.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及时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充分保障退税资金需求。(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加强退免税风险防范,紧盯“恶意造假、团伙骗税”,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适用范围: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31日前
享受方式:纳税人自愿申请
咨询电话:南湾税务局 李路 0376-6396430
区财政局 雷林 0376-6373012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摘要。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时序进度: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摘要。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适用范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四)中小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摘要。
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选择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摘要。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2022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适用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六)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摘要。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企业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七)免征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增值税政策摘要。
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纳税人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摘要。
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九)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政策摘要。
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摘要。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适用范围:缴费企业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十一)延缓税款缴纳期限政策摘要。
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免除税务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十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摘要。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适用范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时序进度: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可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责任单位:南湾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李路 0376-6396430
三、人社政策明白卡
(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摘要。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组织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实地考察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经营规模、发展现状等情况综合评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2022年5月19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适用范围:本地户口,在本地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现无其他就业信息,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时序进度:2022年5月19日起
责任单位:区人事劳动局
享受方式:申请
联系电话:孟宪成 0376-6373033
(二)企业自主评价备案政策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准入类职业(工种)不纳入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象应为本企业和委托企业在岗职工、长期劳务用工。以企业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元/人、中级工120元/人、高级工140元/人、技师175元/人、高级技师190元/人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适用范围:企业职工
时序进度:2022年1月起
责任单位:区人事劳动局
享受方式:申请
联系电话:孟宪成 0376-6373033
四、社会民生政策明白卡
(一)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政策摘要
1.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2022年度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适用范围: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临时救助对象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发改委、区人事劳动局
享受方式:申请
联系电话:区社会事务局 吕潇泓 0376-6373630
2.用好中央下拨救助补助资金,压实街道办事处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按规定为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
适用范围: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临时救助对象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
享受方式:申请
联系电话:区社会事务局 吕潇泓 0376-6373630